兴义市完成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根据黔人社厅发〔2016〕22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兴义市社保局对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办法分为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定额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这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3.6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月最低增加36元。在按两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年增加7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兴义市此次符合参加调整人员共有3888人,调待前月人均养老金1913.06元,调待后人均养老金2089.33元,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76.27元,最低调整96元,最高调整399.8元;调整后每月发放增加685311.4元,本次调整补发1-9月调整养老金合计6118155.4元,在9月底已全部发放到位。从国家连续13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看,更好地保障了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使他们轻松快乐的享受了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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