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精神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选择,是加快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支撑。作为社保经办机构,不仅要准确把握政策,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更要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方向、基本要求和改革的统筹与协调,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黔府发﹝2016﹞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及3月15日召开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相关精神,兴义市社保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兴义市社保局将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明确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的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养老金的计发及基金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
目前,市社保局正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信息采集等各项经办准备工作,为下一步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提供基础和支持,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过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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