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阳光温暖着被征地农民的心房——记兴义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越长越大、城市化率越来越高的背后,越来越多农民在发展的浪潮中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耕地。耕地往往兼具“就业”和“养老”双重功能。耕地被征用后,被征地农民将成为一个极其“惧老”的特殊群体。在兴义,从农民被征走第一份田地开始,就有了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思考和探索。让被征地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始终是兴义市政府、党委牵挂的一件大事,市委、政府早已把它作为兴义的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来进行部署谋划。
任何政策的出台都伴随着历史的“摸索”和百折不挠的改革勇气。在没有任何现成经验可借可循、没有上级补助资金的情况下,兴义市政府、党委通过充分考察、调研和不断的探索,2013年10月全市被征地农民期盼已久的惠民政策得以出炉,《兴义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后简称《方案》)经兴义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方案》规定,在本市所辖行政区域内,有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的家庭,承包耕地被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后,家庭被征耕地面积比达到30%(含30%)以上的,全部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范围。该部分人员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60周岁以后就可根据被征耕地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比例,每人每月领取50元、80元、120元不同档次的基础养老金。
一份简朴《方案》的出台,让群众期盼已久的民意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文字。那些昔日面朝黄土背朝天、依赖土地养老的被征地农民,终于可以感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按月享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截止到2015年8月,全市共已兑现了17万人次资料完善符合待遇领取人员的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累计发放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4420余万元。
虽然保障力度还并不大,但有了《方案》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力度必将不断提高,那些进无出路、退无着落的失地农民,一定可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地安度晚年。
“如同一束和煦的阳光,温暖着我们阴郁的心房”,今年刚满60周岁的兴义市马岭镇龙井村的秦正祥第一次领到养老金后难掩激动心情说,“真没想到,我们被征地农民也可以按月领养老金,以后生活更有保障了”。秦正祥的脸上始终漾着浅浅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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