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2017年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出台四个突出六个强化十大变化推动科学考评
武陵区2017年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出台 “四个突出、六个强化、十大变化”推动科学考评
来源: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8-2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8月22日上午,区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了2017年全区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和指标调整变化。
今年我区绩效评估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一三五”发展战略,在评估方案和指标制订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大胆改革创新,对评估规则及指标设置进一步进行了优化,确保评估更加科学严谨、突出重点,更好地发挥它在“率先五个常德,建设美好武陵”中的“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今年的评估体系,遵照市委周书记提出的“四个突出、六个强化”要求,按照市区一致、重点突出、便于操作的原则,整体方案呈现出“十大变化”。
在指标筛选和框架设计上体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市指标的指挥棒作用。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指标,不折不扣进行了分解落实。二是突出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将产业项目建设、棚改等列为了重要考评指标。三是突出必要性和可考性要求。不好量化计分的指标、日常性常态化的工作措施尽量不再纳入,以精简指标数量。四是突出理性考评。评分规则上强调理性,要求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考机构设置、开会发文、经费配套、稿件报送、信息转载、信息截屏、非业务性培训等内容。
在评估内容和重点导向方面体现六个强化。一是强化经济指标考核。二是强化产业项目考核。单位超任务引进产业项目被市里验收认可的,可加3分。三是强化生态环保考核。四是强化安全维稳、优化环境、廉政建设(正风反腐专项整治)等主要限制性指标考核。五是强化民生保障考核。六是强化创先争优的考核,规定受***、省表彰的,综治、安监、计生三个一票否决项目在省专项考评评为优秀且在市专项考评中排名第1的单位,上述单位无取消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资格情形的,给予直接评优或加分激励;对受到国、省通报批评和问责的实行重扣重罚。
整体方案呈现十大变化。包括绩效细则由绩效评估委员会统一发文;区级领导绩效与分管工作挂钩;纳入全区绩效评估单位分组发生变化;评估指标首次设定为四个不同类型;对评估内容作出严格规范;对评分标准和要求差异化对待;数据评分及报送要求发生改变;对区直单位绩效评估增设公众评估;改变各单位承担市绩效评估结果的运用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