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完成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困群体政府代缴1355人
武陵区完成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困群体政府代缴1355人
来源: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16年12月,武陵区通过乡镇(街道)上报,民政、残联认证,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特困一级、重度残一级、重度残二级的对象1355人代缴每人每年100元养老金。截止2016年,武陵区已连续5年为特困群体进行政府代缴。
武陵区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对特别困难群体参保给予补助: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缴费困难群体,凭“三无”“五保”证为其缴纳100元每年每人;对重度残疾人,凭《残疾人证》(残一、残二)为其代缴100元每年每人。特别困难群体在享受政府代缴的同时还可以享受省、市、区级财政每人每年30元标准的缴费补贴,参保人亦可在此基础上再自行选择缴费,并累计到个人账户,当参保人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之时,便可领取到相应的待遇,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
2016年,武陵区对符合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特困一级、重度残一级、重度残二级对象共有1355人,2012年至2016年累计获政府代缴养老保险及缴费补贴达6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