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集体参保指南
小集体参保指南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5-0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政策依据:湘政办发【2012】18号
参保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2011年12月31日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2、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之前,曾在我省城镇小集体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3、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依据:湘人社发【2012】119号
参保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1、1995年1月1日前,作为我省城镇户籍人员曾与我省城镇国有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至2011年12月31日仍为我省城镇户籍人员;
2、2011年12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
3、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上述任一文件的参保对象申报时应提供的资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副印件
2、 任何能证明参保人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例如工作证、用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工资台帐、奖状、老伴或子女档案里的相关记载)
缴费标准:
2011年12月31日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36000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龄超过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周岁,可减少缴纳养老保险费1200元;年龄超过80周岁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2000元。
经办股室:市直企业的家属工在武陵区人社局工资福利股申报
参保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