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工作公告
常德市武陵区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工作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9-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切实组织好常德市武陵区2012年市直单位(含全市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体能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对象
姓名 | 准考证号 |
龚瑶 | 100****3129 |
刘志婷 | 100****4229 |
钟明慧 | 100****0230 |
邹聪颖 | 100****1405 |
胡昌国 | 100****3423 |
(二)递补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9月6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6日上午7:30到武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区政府一号楼1501室)集合,在填写有关表格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受检前禁食禁饮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准备300元左右的体检费用;
3、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4、务必准时到达集中地点,否则,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5、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遵守体检工作纪律。
(四)考生应检纪律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
4、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考生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向带队体检组组长提出复查,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并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以及按医生要求进行复查或专项检查。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查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7、各考生家长、亲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考生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