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律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2017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律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沈阳考区的考生:
2017年度全省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律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8年6月21日、26日、27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发放地点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原市招考办)。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查询《合格人员名单》(见***1)中对应序号。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下述材料:
专业 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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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
群众文化 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文物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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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1.辽宁省档案业务人员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和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3.已评聘非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考生需携带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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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律师执业证书。报考三级律师还需提供四级律师证书(博士学位除外)。
(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
(四)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五)《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2)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三)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
***:点击此处***(zip格式)
***1:《合格人员名单》
***2:《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