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沈阳市招才引智系列活动紧缺急需博士博士后人才需求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沈阳地区企事业单位博士后科研机构、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沈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盛京人才"战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高地的意见》(沈委发〔2015〕9号)和《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委发〔2017〕27号)的文件要求,2018年,继续开展重点高校博士"沈阳行"、组织全市重点企事业单位赴外埠招才引智等系列活动。现就各单位紧缺急需博士、博士后人才需求信息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截止时间
报名参加招才引智系列活动的单位于2018年4月25日前上报本单位的紧缺急需博士、博士后人才需求信息。
二、政策保障
1.参加博士引进的单位可按照《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沈人才发〔2015〕1号)和《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沈人才发〔2017〕2号)要求的落实人才政策,企业、沈阳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按照2.4万元/年,资助期三年;中省直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按照1.2万元/年,资助期三年。
2.参加博士后引进的单位可按照《沈阳市博士后工作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落实人才政策,即在年度内开展博士后工作的企业每引进一个进站博士后,给予企业5万元资助。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或协调作用,围绕本地区重点建设园区发展,深入各企事单位征集紧缺急需博士、博士后人才需求信息。
2.市直有关部门,重点征集所属行业、重大项目的紧缺急需博士、博士后人才需求信息。
3.设立博士后工作机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上报年度博士后招聘需求信息。
4.请各单位按时限要求将申报附表发至市人社局报名邮箱rsj22539011@163.com。
***:点击此处查看zip格式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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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采集表
2.沈阳市企事业单位博士后需求信息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
(联系人:胡楠22539011、182****0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