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市人社局在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按期完成我局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改革不适应的体制机制,持续推动工作进程,实施有效监督,使人才引进和大学生就业、政务效能奖惩和营商环境专题培训、乱检查乱收费和服务窗口专项整治、社会保障业务建设、农民工维权等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使我局在《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中涉及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以“亲”、“清”为主要特征的新型政商关系初步建立。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人才引进和大学生就业保障。
1.促进大学生就业。做好市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完成2.2万人的就业目标。
2.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实施招才引智系列活动。根据产业特点和企事业单位特点,面向各个行业人才集中的不同地区,分期分批在不同地区开展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吸引一批“985”、“211”工程院校各类优秀人才来沈服务。
3.积极实施大工匠培养。继续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全面实施政府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认真组织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大赛活动。
(二)初步建立政务服务行政效能奖惩机制并开展专题培训。
4.开展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及时奖励工作;指导全市各单位自主进行奖惩。
5.开展国际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在“沈阳公务员在线学习网”学习平台设立“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专题”学习专栏,安排6学时课程,对已经注册30845名公务员开展在线培训。
(三)开展乱检查乱收费和服务窗口专项整治。
6.开展整治乱检查乱收费专项行动。查找梳理各执法部门存在的乱检查乱收费等问题,整理问题清单。针对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逐项开展整治行动。按照市法治办要求对已出台的执法类制度重新清查和完善。
7.开展服务窗口专项整治。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实行“一条龙服务”,“延时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重新梳理对外经办流程,进一步精减经办环节。按照构建三级服务体系要求,实现我局社保经办中心与市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大内部监管,开展明查暗访检查。
(四)加强重点业务建设。
8.完成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异地联网。一是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完善,并开展省内各市基金清算工作。二是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9.开展手机APP查询功能。实现智慧医保体检报告的查阅、***和分析功能。
10.扩大失业保险参保覆盖面人数。到今年7月,完成5000人的阶段性目标;到年末完成10000人的全年目标。
11.进一步清理精简资质资格许可。按照国家、省厅要求做好清理精简资质资格许可工作。
(五)做好农民工维权。
12.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支付。
三、工作措施
(一)定期调度。严格落实工作例会制度,局领导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进行一次调度,听取工作汇报,部署重点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责任。由各牵头单位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分别负责的责任体系,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整理,并形成工作报告向各牵头单位进行通报,向局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四)督查考评。局绩效考评部门将把各项工作列为2017年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对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评。
***:市人社局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