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四项举措建立困难群体就业扶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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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2日发表
一是继续执行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确保全市现有享受政策的11.23万人的社保补贴及时发放。二是继续执行公益性岗位援助政策,及时发放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确保全市2.5万名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稳定就业。三是继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建立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库,集中进行一次就业困难人员普查活动,组织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补贴、送服务”的专项援助行动。四是继续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2012年,会商市财政部门对沈阳市登记确认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其不超过三年期企业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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