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六项举措加强培训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是加强普惠制就业培训监管,保障培训正常开展,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为此,沈阳市采取了六项举措,着重加强培训过程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开班注册审批制。所有开展培训班次学员信息必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信息按要求录入完成后,方可申请开展培训,培训学员信息中的联系电话必需是本人联系电话,不允许留代理机构电话。主管部门在严格审查后,继续实施不少于20%的电话或实地抽查并逐步提高抽查比例,确认无误后予以审批。申请开展创业辅导培训注册时需提供参加培训人员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是严格执行培训中的督导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培训学员实名制出勤情况、实名制签到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培训机构教学管理情况、培训学时完成情况等。督导检查中要认真查看监控系统影像资料情况,每次督导检查至少查看前一周的监控影像资料,并与本次督导检查情况综合在一起考核本班次培训学员实名制出勤情况。
三是适时组织实施全市远程监控联网。建立统一的教学监控系统,时时监控培训过程,作为考核培训学员实名制出勤情况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培训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四是加强培训学员档案管理。严格按档案目录内容装订成册,档案中的任何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完整准确,与培训管理,经费申报无关的材料无需装订入档案。
五是加强考核管理。各培训机构必需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培训学时后,方可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不得提前参加技能鉴定。
六是加强补贴经费申报管理。申报培训补贴经费时各培训机构要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鉴定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申报补贴人员必须是市就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人员。各区、县(市)开发区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数据库,每次申报技能鉴定补贴前自行剔除已参加过职业技能鉴定人员,避免重复申报鉴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