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18年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
芜湖市2018年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
日期:2018-12-27 点击数:770 来源: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为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现将芜湖市2018年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示。
2018年12月27日
三山区芜湖佳达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芜湖佳达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NLU542F,单位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芜湖万达广场二期3#楼315室,法定代表人:崔礼鸣。
2018年11月19日,王德发等二十余名农名工到三山区人社局投诉,反映在恒安纸业跟芜湖佳达装卸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崔礼鸣干装卸工被拖欠工资事宜。经三山区人社局调查,投诉人王德发等二十余人系恒安纸业外包队芜湖佳达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员工,自2018年4月1日起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进行装卸业务,自2018年7月以来,芜湖佳达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总计拖欠二十余人7-10月份工资约19万元。对拖欠工资事宜,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崔礼鸣予以认可,但经三山区人社局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后芜湖佳达装卸服务有限公司以亏损为由仍拒不支付工人工资。目前三山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南陵县锦卉源大酒店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南陵县锦卉源大酒店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MA2NXB9K22,单位地址:南陵县籍山镇南翔路3号,法定代表人:汪可明。
2018年10月9日,南陵县人社局接到锦卉源酒店员工投诉反映该酒店负责人拖欠员工工资。经调查,锦卉源酒店自重新营业期间未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共拖欠11名员工工资共计89752元。该酒店实际负责人梅文学和宛明芳为了逃避税务,规避酒店经营风险及有关法律责任,利用五保户汪可明的身份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锦卉源酒店法定代表人,而酒店的一切财务收支和日常经营管理都是由梅文学和宛明芳在实际负责。经多次联系酒店实际负责人梅文学、宛明芳无果后,南陵县人社局于2018年11月14日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锦卉源酒店于2018年11月21日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89752元,但该酒店逾期仍未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2018年12月5日,南陵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