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0-10 点击数:179 来源:就业培训科
芜人社秘〔2018〕402号
各县、区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知道意见》(皖人社发〔2018〕11号)文件精神,支持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现就2018年度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提升园。在现有的省级农民工创业园基础上,整合提升一批示范园。
2、园中园。在现有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园区,单独建设一批示范园。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并初审,经县区政府同意后,向市人社局推荐符合条件的园区参加评选。
2、市人社局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农委等部门,对申报园区开展实地查验,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认定。
3、审核合格后在“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和市级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备案。
三、申报材料
详见***。
四、申报要求
1、各县区人社局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各县区推荐不得超过1个。
2、项目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真实,凡伪造、虚夸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参加评审资格。
3、申报材料一式3份,于2018年10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培训科,同时报送相关表格电子版。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培训科 孙斌
联系电话:3991135 邮箱:5361413@qq.com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