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18年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
芜湖市2018年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
日期:2018-06-29 点击数:131 来源: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为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现将芜湖市2018年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公示。
2018年6月29日
繁昌县隆泉火锅店装饰项目承包人邵志纲
拖欠劳动报酬案
项目承包人:邵志纲,身份证号321********123385X。
2017年12月27日,繁昌县人社局接繁昌县隆泉火锅店装饰工程项目查小羊等多名农民工等投诉,称项目承包人邵志纲在承包繁昌县隆泉火锅店装饰工程中,拖欠查小羊等15人工资。2018年2月2日,我局向分别向繁昌县隆泉火锅店装饰项目现场和承包人邵志纲户籍地湖北省江陵县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承包人邵志纲于2018年2月7日前足额支付查小羊等26人工资63041元。但邵志纲在限定的期间内仍未能支付职工工资,4月10日,繁昌县人社局以邵志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交至繁昌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