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失业保险 “经办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05-25 点击数:755 来源:社保中心
芜人社发〔2018〕1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着力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功能,近日,省厅下发《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3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落实各项政策,确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认真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按照全省统一政策落实求职、生育、生活、创业等各项补贴支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就业创业需求。
二、统一经办流程,简化待遇申领手续。各县区要按照优化后的失业保险经办流程进行业务办理,确保各辖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材料、流程、时限的统一。简化各项待遇申领手续,方便服务对象。
三、提升数据质量,推进完善网上办事项。各县区要修正、补全所辖区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身份证、性别、出生年月以及参保单位等基础信息,为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提供良好的基础数据支撑。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失业保险政策的知晓度。通过多种宣传媒介对各项失业保险政策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多方式的宣传,提升政策宣传的覆盖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业务培训,改进窗口服务质量。各县区要加强对失业保险经办人员的上岗培训,定期组织政策和业务的研讨,提高服务效率。统一经办服务规范,深化窗口作风建设,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失业保险服务平台。
六、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局就业培训科。
关于开展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zip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