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为医保患者减负切实减轻居民个人负担
市人社局为医保患者减负 切实减轻居民个人负担
日期:2017-10-17 点击数:594 来源:医疗保险科
自去年7月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将药品目录外临床治疗确需的治疗类药品费用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随着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基金运行压力增大等问题,为了督促协议医疗机构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居民医保参保患者个人负担,我市将参保患者个人负担比例纳入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考核,具体的比例是根据各协议医疗机构前三年平均水平设置的。
在政策调控作用下,从居民医疗保险一年运行情况来看,各级协议医疗机构的个人负担控制比例控制基本良好,大多都能按照协议的规定执行,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今后,我们一方面将加大对协议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为自律;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减轻住院参保病人负担方面发挥有效的实时监控作用,以保障医保基金使用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