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即将启动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我市即将启动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日期:2017-07-21 点击数:1081 来源:医疗保险科
近期,我市即将启动2018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切实做好这一重要民生工程工作,市人社局多措并举,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适时调整政策。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及时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政策规定:“全日制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在校居民及按低档次标准缴费的其他非从业居民均由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80元,其他非从业居民高档次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260元。同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50元。”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协调推进、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以宣传居民医保惠民政策为基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解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使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