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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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6日发表
我市调整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
日期:2017-06-20 点击数:1980 来源:医疗保险科
近日,省统计部门公布了2016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289元(5107元/月)。根据《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芜政办2012〕35号)规定,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金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缴纳。
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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