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告(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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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6日发表
芜湖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告(五十九)
日期:2017-04-19 点击数:575 来源:劳动人事仲裁院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审查,芜湖搏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芜湖睿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芜湖臻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芜湖言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诚冠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芜湖海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芜湖市君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芜湖三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安徽贺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符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要求,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有效期限为三年。芜湖伟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芜湖市维扬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市外经服务有限公司、繁昌县瑞联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其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效期不再延续。
特此公告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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