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冒领养老待遇核查专项行动公告
关于开展反冒领养老待遇核查专项行动公告
日期:2017-01-03 点击数:1067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金发放管理,严厉打击骗取养老金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反冒领养老待遇核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查专项行动时间为:2017年1月-4月。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元月底为主动申报结算期。此期间,请相关涉及人员持死亡离退休、遗属人员死亡、火化证明等原始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或所属单位办理申报结算手续,主动退还超领的养老金。
三、主动申报结算期结束以后仍未办理申报手续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除责令退回骗取的养老金外,将视情节轻重,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欢迎广大参保人员积极举报冒领养老待遇行为,凡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对举报人将按照《芜湖市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0553-3991132,3991295,3991296
特此公告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 湖 市 公 安 局
芜 湖 市 民 政 局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