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建立鼓励创业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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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6日发表
无为县建立鼓励创业保障机制
日期:2016-10-20 点击数:753 来源:无为县人社局
近日,无为县出台鼓励创业保障政策。
一是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10000元补助。
二是对入驻县创业富民孵化基地的初始创业人员提供租金补贴,对纳入到芜湖市青年创业产品定向招标采购目录的创业创新产品进行定向招标采购,对优秀科技类创业项目给予奖励。
三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一次性领取未领的失业和医疗保险金,创业成功后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是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可给予3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五是对新创业失败人员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创业纳税情况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
六是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七是深入开展争创省、市、县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和转移就业示范村工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给予表彰,并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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