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告(四十六)
芜湖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告(四十六)
日期:2016-09-14 点击数:2111 来源:劳动人事仲裁院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审查,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芜湖朝文劳务有限公司、芜湖恒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市仁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市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芜湖金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芜湖格瑞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芜湖祥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市慧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芜湖环宇装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福瑞盛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符合延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效期要求,准予上述单位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换发新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有效期从原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的次日起再延续三年,许可证编号延用原编号。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换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芜湖分公司已在我局重新备案。另安徽兢业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延续行政许可书面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不予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日为2016年9月15日。
特此公告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