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公告
2016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公告
日期:2016-09-12 点击数:7682 来源: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68号)文件要求,我市继续组织2016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实施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
(一)全国统考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物流师、理财规划师、电子商务师等8个职业工种。
(二)全省统考 公共营养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养老护理员、焊工、车工、维修电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等职业工种。
二、统考时间
全国统考时间为11月19-20日,全省统考时间为11月19-21日。(见***1、2、3)
三、鉴定对象
芜湖市区及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无为县户口或范围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和长期居住人员。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9月10日8:00至17日24:00
2、报名网址: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rsj.wuhu.gov.cn/web/)
(二)报名相关事项
1、各职业申报条件可登陆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查询(http://www.ahosta.gov.cn/channels/28.html)。
2、考生网上报名后即可在“报考职业(工种)信息”栏中查看到本次报名信息,如能查看到本次个人报名信息时说明网上报名已成功,如不显示个人报名信息请重新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
五、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9月19日至9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请按短信通知时间参加审核)。
(二)审核地点: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6楼605室
(三)咨询电话:3991365、3991242
六、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于11月14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其他事项: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应按《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2号)中要求的申报条件及程序报名。
2、审核通过人员中需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一级、二级综合评审的考生请于9月26日-28日提交论文(纸质一式三份,格式及要求在芜湖市职业技能鉴定“常用”中)查询。
3、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2016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公告》,部分职业级别考试形式改为在计算机上作答。
4、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要关注考试报名网页,考试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
5、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如不符合所报职业、级别的申报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并取消报名资格。
6、请考生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不要由他人代为报名,并确保所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工作单位或学校等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现个人填报信息有误可以在资格审查前在“信息维护”栏中,查询修改。
7、如考生填报个人信息有误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由考生自行负责。
***:1、2016年下半年全国统考时间安排
2、2016年下半年全省统考时间安排
3、2016年下半年全省统考模块化考核时间安排
4、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5、统考报名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doc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