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成果显著
我市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成果显著
日期:2016-08-10 点击数:8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市人社局于2016年6月28日至7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检查成果显著。
专项检查期间,我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9人,检查用人单位1***1户,涉及劳动者142371人。其中检查企业(不含劳务派遣)1320户、劳务派遣单位33户、个体工商户267户、民办非企业单位3户、其他单位18户。检查发现违反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案件3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案件42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案件105件,涉及劳动者4573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案件21件,涉及金额68.5万元;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案件32件,涉及金额871.41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市共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573份,责令支付工资及补偿赔偿871.41万元,督促42户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68.5万元。对存在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予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