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我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日期:2016-06-27 点击数:611
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市人社局将于6月28日至7月31日开展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宣传自查和执法检查两个阶段进行,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检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
检查内容主要包含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八个方面的情况。一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二是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三是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四是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五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欠保支情况;六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七是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情况;八是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等。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各级人社部门将依法及时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并主动将案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