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五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5-04 点击数:472
芜人社秘〔2016〕120号
各县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五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21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第五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省分配给我市第五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名额为30名。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评选要求,确定全市申报推荐人选名额为45名,各单位根据《第五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1)进行组织推荐。以往已获得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认定的,不再重复推荐。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关于印发
三、评审程序和时限
1、组织申报。5月18日前,申报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根据人选的类别和申报条件,向所在地人社局申报(在芜中直、省直单位直接报送市人社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材料,纸质材料一式1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本(JPG格式)。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上报。5月25日前,各县区人社局对照入选条件,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条件核实、筛选,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填写《第五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3),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市人社局,逾期不再受理。
3、评审、考察。6月10日前,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按省分配名额1:1.5的比例提出初评意见并排序;6月17日前,组织对入围人选实地考察。
4、评定、公示。6月25日前,市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初评和实地考察意见,按照省分配的指标数研究确定最终人选,并公示。
5、备案确认。6月30日前,将评定的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报省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确认。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要主动协调组织(人才办)、发改、经信、科技、财政等部门参与,共同做好推荐申报、评选认定工作。有关评选组织领导、评审机构和评审规则等,仍参照2012年度评选办法执行。
2、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通知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认定工作扎实有序进行。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把好推荐关,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3、严格评审程序。人选推荐和评审认定工作由各级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各级要按照受理申报、专家初评、实地考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示备案的程序,把握好每个程序的时间节点,按要求完成评选认定工作。
4、统筹兼顾。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人选选拔注重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机械装备、现代物流等制造业重点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
5、材料报送要求。各县区人社局和相关单位要对报送的申报材料把关,经办人员查验有关申报材料原件后在申报表的“填表说明”页签字并单位盖章。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材料)按填报要求填写、签字和盖章,采用A4纸打印生成、word文件格式,起脊装订成册。
联系电话(传真):0553-3991127
电子邮箱:475455095@qq.com
***:1、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入选条件和申报材料;
3、推荐人选汇总表。
芜人社秘〔2016〕120号.doc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