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报送在皖工作专家信息建立专家库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报送在皖工作专家信息建立专家库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6-01-08 点击数:393
各县区人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报送在皖工作专家信息建立专家库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 思想重视,严密组织。建立在皖工作专家库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落实高层次人才各项服务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市将借此建立在芜工作 专家库和动态管理机制,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报送工作,到底到边摸清底数,确保不少报漏报,切实使报送工作落到实处。
二、 分类填报,按时上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认真翔实填写《专家信息表》,专家信息按专技人才和技能人才分别填写。专技人才填报的范围原则 上是在芜工作、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非国有(芜湖地方)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在《专家信息表》专业技术职务栏目中予以注明;技 能人才填报的范围原则上是在芜工作、高级技师以上的人员。请各地、各部门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所属单位的纸质和电子版《专家信息表》一并报市人力社局专技科、就业科。
专技科联系人:喻 敏
联系电话:0553—3991138 邮箱:444638917@qq.com
就业科联系人:陈 勇
联系电话:0553—3991135 邮箱:124944118@qq.com
***:关于报送在皖工作专家信息的通知.rar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