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告(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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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6日发表
芜湖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告(三十二)
日期:2015-10-23 点击数:472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审查,芜湖峰徽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安徽旭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小滕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正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市隆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添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市天诚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要求,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有效期限为三年。另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巢湖市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已在我局办理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备案手续,符合法定条件。
特此公告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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