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准备期结算费用征缴工作
2018-09-26
根据省社保中心安排,新余市于7月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准备期结算费用征缴工作。截止8月底,全市683个单位近25000名参保人员已全部缴清了准备期结算费用。
准备期费用结算是经办机构以及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制度改革步入正常轨道的必要准备。能否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结算数据质量至关重要。新余市在年初布置准备期费用数据核对工作时,通过“把两关,一协调”,高质量地在较短时间内推进了准备期费用结算工作。
对参保单位把好“质量”关。参保单位必须严格按标准核对结算数据,及时反馈错误信息,一次不行来两次,直到数据确认正确为止。
对自身工作把好“效率”关。为做好这项工作,组织人员加班加点,不让问题过夜,单位逐个审核过关,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就完成了费用核算工作。
充分与财政做好“协调”工作。准备期历时22个月,时间长,金额大,单位一次性缴纳难度大。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预算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新余市社保局多次与财政部门召开协调会,以不区分财政补助的方式,机关事业单位只需将其代扣的个人应缴费部分足额上缴给社保经办机构,单位应缴费部分和退休费由财政部门与社保部门实行差额结算,差额部分用于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这种费用结算方式,极大地减轻了单位负担,简化了资金划转流程,加快了准备期结算费用缴纳进度。
下一步,我们将尽快开展原试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已缴费用的清退工作。(陈杰 李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