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结算工作顺利完成
2018-09-19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预算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5号精神,按照省社保中心工作安排,渝水区社保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在6月底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费用的征缴工作。截止到8月22日,我区159个结算单位,个人应缴部分6376万,已经全部征缴到位。
准备期费用结算工作,涉及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保经办机构、财政多方部门,关系到社保基金财务处理和财政预算管理,政治性强影响面广,与参保人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此次准备期费用结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经办人员少,渝水区社保局却高效优质完成结算工作,主要是抓实了以下几项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接到结算任务,领导班子立即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了省社保中心“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费用结算工作实施方案研讨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探讨疑难问题。
二、制定方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本区情况,以渝水区人社局名义印发了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结算原则、结算业务数据核对和确认时间、银行到账截止时间、三方对账方法等详细的操作流程,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并对收集的档案资料完整存档。
三、攻坚克难。结算工作中,有些单位对我局结算征缴工作不理解,部分职工有抵触情绪。对此,我局组织政策宣传小组,下到单位进行政策宣讲,帮助他们释疑解惑,取得了单位和职工的理解,最后按时完成了准备期费用的征缴工作。至此,渝水区社保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准备期费用的征缴工作,圆满的划上了一个句号。(郭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