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2018-08-07
2018年7月,高新区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圆满完成。此次调整对象为我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区企、事业单位共有3***2名退休人员参与了调资,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有3108名,人均养老金月调整为86元,事业退休人员有534名,人均养老金月调整为170元,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都提高了5%,7月底补发1-7月增资额共计250万元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7月2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22号),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根据国家文件精神,20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一是采取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体现社会公平。二是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满一年增加3元。三是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30元、40元。
这次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注重公平和保基本,适度向高龄人员倾斜。同时,按缴费年限调整,适度加大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力度,鼓励缴费,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杨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