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多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018-04-13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政府的威信和形象,一直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渝水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余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区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等文件精神,分阶段、分步骤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2017年全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赴省进京上访及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领导,压实成员单位责任。该区始终注重加强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领导,高位推动,理顺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构建责任体系,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利。一是健全组织领导。2014年以来,该区先后出台实施了《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好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关于印发预防和处理拖欠职工工资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完善了由发改、工信、公安、司法、财政、人社、建设、交通、水务、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处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分析、研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用人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机构;及时纠正主管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督促主管建设项目工程承建单位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落实不良信用单位、定期检查建设单位工程款拨付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负责调查、协调处理主管的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强调部门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到达因农民工工资上访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现场主持处置工作。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细化了部门职能职责,对出现的欠薪问题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将清欠工作主体责任、直接责任、连带责任分别明确到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确保欠薪问题有人负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联动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纳入年度综治维稳目标管理考核,完善了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制。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前通过转办案件线索、检查、明察暗访、约谈、通报、督办等方式逐级开展督查,推动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常态化,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狠抓重点,大力推行工资实名制。该区注重源头治理,防患未然,规范管理,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构建了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一是狠抓源头治理。严格项目招投标及施工的前置审查制度,从工程招投标、施工前置审查等关键环节规范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程序,手续不完善的一律不允许参加项目招投标和开工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二是规范监督制度。加大中间环节管理力度,强化应急周转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实名制用工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的落实。目前,该区财政专门安排了100万元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专项用于包括农民工工资应急资金在内的应急开支。要求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工作,逐步实现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开拨付分账管理制度,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价确定的人工费,在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明确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约定每次拨付工程款按照人工费用比例拨付人工费用,进入专户管理。落实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施工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其个人工资账户。对辖区劳动用工实名制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017年,该区已实行实名制管理7个,用工实名制覆盖率为35%。三是加强动态监管。通过开展日常巡查,强化排查,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务工人员花名册,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有效监控农民工工资支付动态情况。注重预防预警,对全区重大欠薪及时实行工作预警、通报和交办制度,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按时办结落实。
部门联动,有效遏制欠薪行为。立足抓早、抓小、加大转办督办力度,及时转送行业监管部门协调化解一批,劳动保障监察立案调查处罚一批,移送公安机关侦办一批,依法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强化实时监控。各行业部门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和欠薪隐患排查,同时建立了违法欠薪处置机制,由人社、公安、住建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次欠薪隐患排查,确定监控对象。二是建立约谈机制。采取***约谈的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欠薪苗头问题,区人社局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据司法程序实行部门联动,强制整改。三是严打违法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对整改不力和被投诉、举报的严重欠薪用人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对发生欠薪逃逸的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业主,公安部门及时介入,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其他相关部门在欠薪事件发生后按相应职责及时介入,防范过激行为发生,维护社会稳定。2017年,该区共接到举报投诉46起,其中,调解处理19起,调解成功19起,调解成功率100%;劳动保障监察立案处理18件,结案18件,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362万元,涉及农民工358人,无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和法院执行案件。(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