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代码(2017年版)启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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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6日发表
2017-11-14
近期,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我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单位、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单位开展了《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代码(2017年版)》(以下简称《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启用工作。
此次启用的《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是省人社厅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药品分类与代码》(LD/T90-2012)行业标准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6年修订)》内的药品实行统一分类、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和统一编码。全市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自《江西省药品目录代码》下发之日起统一启动实施,《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代码(2016年修订)》停止使用。(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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