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余市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8-06-08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市直及中央(省)驻市各有关单位,各职业(技工)院校: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赣人社发〔2017〕54号)及其操作细则、《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
一、评选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全职从事技术技能性工作,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在职优秀高技能人才。
已获“赣鄱工匠”和“江西省能工巧匠”人员,不参加“渝钤工匠”评选。
二、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渝钤工匠”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渝钤工匠”评选条件
“渝钤工匠”须具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同等技术技能水平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2.获“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赣鄱英才555工程高技能领军人才”、“***政府特殊津贴”、“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获“江西省首席技师”“江西省技术能手”等称号。
4.获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并由此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5.获世界技能大赛前10名或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成绩;或指导选手获世界技能大赛前10名或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5名成绩。
6.获“新余市首席技师”、“新余市十大金牌技师”、“新余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
7.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产生重大影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渝钤工匠”评选
1.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2.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对工作和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市直及中央(省)驻市各有关单位,各职业(技工)院校,组织申报人填写《渝钤工匠申报表》,并提交申报人的事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以及主要技术成果、重大发明创造证明等,并以近五年情况为主要依据)。
(二)资格审核。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与原件必须同时交由推荐单位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标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三)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技能水平、业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审,并结合一线岗位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不超过5名“渝钤工匠”候选人。
(四)征求意见。各单位对被推荐的候选人,须征求当地公安、卫生计生、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并提供证明材料。
(五)推荐公示。候选人所在单位须将所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六)报送材料。各推荐单位以正式的公函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推荐,并按照所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填写《渝钤工匠推荐汇总表》。同时,应附上候选人的所有申报材料、证明材料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数码照片一张(背景为红色)。
(七)专家评审。从全市技能人才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由专家评审组负责对候选人的技能水平、业绩和贡献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确定“渝钤工匠”拟表彰人员名单。为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设立评审监督组,负责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督。
(八)人选公示。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将“渝钤工匠”拟表彰人员名单和主要业绩或事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评选资格。
(九)报批审定。将“渝钤工匠”拟表彰人员名单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并通报。
五、表彰奖励
市委、市人民政府适时召开表彰大会,授予“渝钤工匠”荣誉证书,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免税)。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以做好此次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为契机,宣传***、***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高技能人才的劳动成果和先进事迹,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
(二)各推荐单位与各候选人务必高度重视,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做好相关申报与推荐工作,真正把技艺高超、品德优良、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三)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相关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六份)和电子稿一并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报送无效。在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并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jiangxi.gov.cn/)文件电子版和查询相关信息。电子版材料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联 系 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谢海勇
联系电话:0790—6736861
电子邮箱:623698691@qq.com。
***:1.“渝钤工匠”申报表
2.“渝钤工匠”推荐汇总表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