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社局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目录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5月16日发表
2018-04-28
根据《新余市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各类证明工作方案》的通知(余编办字〔2017〕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局经市政府决定同意取消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目录公布如下:
新余市人社局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目录
(共4项)
序号 | 实施部门 | 项目名称 | 证明材料名称 |
1 | 职业能力建设科 |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设立审批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2 | 人力资源开发科 |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 验资证明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 |||
专职工作人员身份证件 | |||
服务活动场所的使用证明或所有权证明 | |||
企业营业执照 | |||
3 | 劳动关系科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 | 企业营业执照 |
4 | 劳动关系科 | 特殊工时制审批 | 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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