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2017-12-0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市人民政府工作的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人才资源的规划与开发,城乡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拟定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
(四)统筹建立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基本标准以及基金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乡土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十)综合协调、管理全市外国专家和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以及国(境)外人员来余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贯彻实施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余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和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重大案件。
(十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
我部门预算单位共11个单位,分别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局、市医保局、市社保局、市人才流动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执法支队、市考试中心、市人才培训中心、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收支预算说明
1、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为3057.5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074.55万元,上年结转983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305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3.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29万元。
2、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为89.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20万元,公务接待39.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8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相比预算总数下降了6.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减少了0.12万元;公务接待预计减少8.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22万元,三公预算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规定。
3、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合计为305.76万元,其中办公费及印刷费21.57万元,水电费13.49万元、差旅费19.63万元,维修费2.12万元,会议费2.98万元,培训费6.53万元,领导干部电话补助费5.02万元,工会经费13.42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25.7万元,防暑降温取暖费17.0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5万元,信息网络购建费2.5万元等。
4、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合计21.1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表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