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全市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工作
2018-04-28
4月24日,市人社局组织各县(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和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主任召开了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全市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各项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报销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要站在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支持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壮大的高度,充分认识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4月12日省厅会议精神,落实责任分工。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全省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报销会议精神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规定,将中药配方颗粒按照甲类药品支付标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畅通报销渠道,做好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更新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做好政策解释,让参保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使广大参保患者享受优质、有效、便捷的中医药医疗服务。(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