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市非国有企业初级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通知
2013-09-13
关于组织全市非国有企业初级和中级职称
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委、市工信委、市工商联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省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职称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13年全市非国有企业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在非国有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初、中级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考试内容
科学素养与科研方法、现代企业管理、项目管理等三门课程。
三、培训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9:00-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9月12日-9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考生务必按时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培训安排
培训拟定于10月至11月进行。根据报名人数及专业分布情况,将分成若干班次分期完成,每期三天。具体班期、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统一集中的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新余人事考试网(http://was.xinyu.gov.cn/res//index.html)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1)一式2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非国有企业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报名表》2份(见***1);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张同底单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及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且相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4.学历、学位证书;
5.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携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评审非国有企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中“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初、中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二)从2013年起,非国有企业工程系列设置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环境工程、林业工程、装饰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给排水工程10个专业。
(三)参训人员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参加培训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2013年非国有企业初、中级职称评审。
(四)本次报名及申报推行学历查询认证制度,即申报资格提供学历时要一并提供学历查询信息;申报人员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查询信息。其他无法通过网址查询的学历,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以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定报告。查询和认定情况经所在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申报人所提供的学历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五)申报人员要诚信报名,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影响考试及评审的,本人承担后果。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委、市工信委、市工商联要按本通知要求,通知各非国有企业相关人员报名。加强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对学历弄虚作假、申报专业不符合规定设置、申报专业与实际从事专业不符及跨设区市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 刘亚菲
联系电话:0790—6736961
电子邮箱:xyrcpx@163.com
*** :1、非国有企业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报名表.doc
2、2013年非国有企业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