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技术专业中级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人社局,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8年全市工程技术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及评审会议拟于2018年11月份进行,为了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全市工业企业,市质监局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广电工程、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符合晋升条件且所在单位有空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文件依据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发[2012]20号)、《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6〕66号)、《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关于全省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8号)、《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申报资格审核权和评委会管理权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2号)、《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服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68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18〕446号)等文件规定。 三、申报条件 1.正常晋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 (2)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以上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以上,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以上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 (5)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 (6)在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在最后一次取得用人单位考核认定职称之后,下一次正常晋升职称均可提前1年申报。 2.破格晋升。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规定执行。 3.转正定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会计、经济、统计、翻译、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等专业不再用考核定职的办法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一律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它专业仍按原通过考核首次确定职务政策规定执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考核定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经考核合格,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报省职改办审核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3)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确定本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县属及以下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确定中级职称。 (4)从2018年起,取消初级职称评委会后,除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外,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初级职称,按照我市即将制订出台的考核认定办法执行。 4.突出品德标准。从2018年起,将品德作为申报职称评价的条件标准,品德考核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品德考核结果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5.不强调专业对口。对各类企事业、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要尽量实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对口,对少数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只要学历符合要求,不再强调专业对口,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实践证明能胜任现专业技术工作即可。基层人才在工作后取得高学历专业与现职称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在申报现职称岗位高一级职称时,可按工作期间取得的最高学历对待,专业年限连续计算,不再折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