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天水市享受甘肃省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员的公告
关于遴选天水市享受甘肃省正高级 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本地现有人才干事创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为我市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遴选享受甘肃省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00号)精神,现就我市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视察甘肃***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聚焦重点、服务发展,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原则。 1、坚持聚焦重点、服务发展原则。围绕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聚焦我省十大绿色生态产业,聚焦经济技术类人才开发,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品行端正、廉洁自律作为首要标准,把业绩贡献作为重要依据,做到思想品德与工作实绩并重,全面衡量,切实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 3、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原则。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开遴选,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 二、遴选对象和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可提出申报: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等情况。 2、年龄一般在59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人员,即195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经组织批准延退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以实际受聘时间为准。 3、在上述企事业单位受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工作满5年以上,即2013年7月31日前受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业绩贡献突出、社会效益好、创造较高经济价值。 (二)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2、已享受甘肃省院士津贴、甘肃省特聘科技专家津贴、甘肃省领军人才津贴、博导津贴等我省人才津贴的人员; 3、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三)对于退休、去世、违纪、调离我市、转为行政岗位(含参公)、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谎报业绩、弄虚作假的人员,随时取消其相关待遇。 四、遴选程序和要求 (一)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审核等程序,按隶属关系和60%的控制指标,自下而上、逐级向上推荐申报。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系统内人选推荐工作。非公有制单位和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人选可直接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利用多种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发动,使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都能参与申报。 2、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标准和原则,严把质量关,做到不谎报、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部门(单位)综合报告(包括现有正高级职称人选数量、选拔推荐情况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和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报告各2份;《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候选人登记表》各2份;个人身份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所有报送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或扫描件。 申报材料于2018年9月1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过期报送不予受理。有关通知及表格可登录省人社厅门户网站。 联系人:李永涛 马文辉 联系电话:0938-8393601(兼传真)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