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探索启动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结算新途径
天水市探索启动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结算新途径 在海南省和兰州市24家定点医院就医可直接结算 天水人社网讯 近日,在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工作座谈会上,我市与海南省社保局签订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合作协议”,与兰州市24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就此拉开了我市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直接结算的序幕,推动了省内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进程。 6月16日,天水市医疗保险中心特地邀请海南省社保局局长王卓及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在天水人社局召开海南省异地就医结算座谈会,并对医保业务经办人员,专门针对海南省异地就医结算进行了现场培训和业务经办指导。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市异地安置在海南省和兰州市的参保职工,如果住院就医选择了我市在此地的定点医院(如: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军区总医院、兰州军区总医院安宁分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医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康复中心医院、甘肃省***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甘肃省医学附属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石化总医院、武警部队甘肃省总队医院、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军区空军机关医院、兰州市城关区人民医院、兰州市安宁区人民医院、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兰州军区机关门诊部、兰州市妇幼保健院、甘肃省红十字会黄河医院等医院)的,即可在所选定的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直接与定点医院结算,参保职工无须先行垫付现金,也不用事后往返奔波报销医疗费,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就可出院。 我市安置在海南省和兰州市的参保职工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是我市探索启动实施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结算的一种新途径,这给参保职工带来了更多的方便和快捷,解决了个人垫付资金大、报销周期长的问题,省去了许多中间环节,真正实现了便民利民。 据了解,我市转诊、转院参保职工异地就医的,仍需回我市报销。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总结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经验,加快社会保障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逐渐扩大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直接结算,以方便我市转诊、转院参保职工的异地就医结算,推进实现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步伐。 目前,与海南省社保局和兰州市24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后,我市医保中心正在收集整理分别安置在海南省和兰州市的我市参保异地安置人员信息,摸清参保人员底子,及时与海南省社保局和兰州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业务对接,待信息对接畅通,将启动实施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市医疗保险中心 马玉芳 局政策研究室 移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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