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今年以来,丹徒区人社局认真落实《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监察执法依据,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裁量公开、裁量指导、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和会办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案件质量是案件办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执法依据的准确与否关系到处理是否恰当、关系到整个案件质量。我认为,加强案件办理质量,重点要把好“三关”: 首先,把好学习关。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办理的依据和理由要充分,该依据那条法律法规则依据那条法律法规,既不故意拔高也不人为减轻,注意客观性,避免随意性。 其次,把好讨论关。坚持集体讨论,发挥群体智慧,在集体讨论时做到:一要集思广益,慎重对待。从不同角度发现问题,对有疑点、有争议的问题,不轻易下结论,待问题清楚后再拿出准确的定性意见。二要将单位意见和职工意见相结合。对讨论中的确有争议的问题,必须走出去找有关当事人反复核实验证,为准确定性提供可靠依据。三要换位思考,准确定性。对重大的疑难案件在集体讨论前案件质量审理员熟悉案卷材料,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申辩’理由,待讨论时展开辩论,使问题越辩越明,以达到法律法规依据准确。 再次,把好会审关。主动争取有关部门(法规科和法制办)支持,借助外力会审。对办案中遇到的一些法律法规依据拿不准,政策界限一时搞不清,吃不透的问题,不能草率从事,马虎定性,而是积极慎重地借助外部力量,主动走访有关部门请求支持和协助。对一些复杂的疑难案件,适时邀请有关部门进行会审,或者请示上级案件审理部门,以获得权威性的鉴定结论,在此基础上再提出确切的处理意见。 截至目前大队共受理受理投诉162起、举报41起; 接待各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700余起;立案188起、结案170起,时效结案率100%;主动巡查用人单位420家,发出询问通知书175份,整改指令书96份,行政处罚9家、罚款6.85万元,行政处理7家用人单位,处理金额851万元,涉及职工314人。责令补订合同380份;责令补参保险121人;处理涉嫌恶意欠薪移送公安机关案一件,涉及职工49,涉及金额98万元。处理群体性事件6起,涉及职工200人,检查在建工程37个,涉及农民工5000人。
(丹徒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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