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区上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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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3日发表
根据《关于调整我区被征地农民2018年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镇润政办〔2018〕87号),润州区对已经纳入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如下:第二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从每月405元调整为446元;第三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从每月227元调整为250元;第四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从每月386元调整为425元;第五年龄段(含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从每月721元调整为781元。 润州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自2018年7月起执行,增资部分将在11月底发放到位。
(润州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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