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仲裁院三个必须狠抓办案质效
日前,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三个必须”活动,狠抓办案质效。一是业务学习必须按时,每月开展一次集中业务学习,针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办案常用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保持学习势头的持久性和延续性。二是问题研讨必须定期,每季开展一次疑难复杂问题研讨活动,邀请新区法院主办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官参加,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形成统一意见,保持裁审的高度衔接。三是案件裁决必须过会,所有裁决案件由主办仲裁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书写裁判文书,在发出之前必须开会讨论裁判思路,充分听取每位办案仲裁员的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裁决意见,确保依法裁决。此次活动,提升了仲裁院的案件处理质效,提高了仲裁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本领,打造了一支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廉洁型的一流仲裁队伍。下一步新区仲裁院将把“三个必须”活动与增强全院仲裁员的“四个能力”,即问题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书制作能力与庭审驾驭能力结合起来,促进全院仲裁能力的建设与公信力的提升,构建新区和谐劳动关系。
(镇江新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