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3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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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3日发表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精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丹阳市人社和财政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35元。通知下发后,符合领取老年居民补贴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可领取到135元基础养老金(老年居民补贴),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将达到每月155元。其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据悉,城镇居民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为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政府在增加基础养老金的同时,将积极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
(丹阳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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