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4号)精神,加快推进省政府93号令政策落地,近日,镇江新区出台《关于做好镇(街道)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通知》、《2018年新区征地保障相关业务问答》,稳妥推进新老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平稳衔接,切实履行保障系统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的职能,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全覆盖。 镇江新区积极探索“部分征地但全员进入保障”“部分征地且按征地比例进入保障”等新老政策衔接问题的处理意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探索被征地农民名额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调配、个人补足保障资金差额进保障等办法,化解征地补偿安置中的难题,按时产生被征地农民名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定程序研究决定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商定被征地农民名单产生办法,并将被征地农民名单报镇、街道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面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截至目前,镇江新区共有 61180人按原办法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2014年3月后征地的宁淮扬镇、镇丹高速、土地控制平整、江堤达标增补等73个项目***84人按新办法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有2330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了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镇江新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