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于2018年9月20日就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项目编号:ZJHX-(2018)F竞磋商字第126号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项目编号:ZJHX-(2018)F竞磋商字第12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简要说明:依据《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安全监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5号)的要求,为推进工伤预防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加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规范工伤预防项目实施,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拟对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培训机构进行招标。入围的培训机构有资格承担入围后的2018年工伤预防培训改善项目,本次采购确定小于或等于3名的入围培训机构。 培训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2、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管理控制和评估 3、工伤保险政策 4、交通安全教育 5、建筑业工伤预防培训 (具体以经采购人确认的培训材料、课程安排为准)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万元,实际结算金额以预算金额为上限。 序号区域培训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1镇江市区1018 投标单位按每人每天的培训费用报价,最高限价100元/人/天(不少于8课时/天),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培训或职业指导等类似内容,并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服务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 评审地点: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501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林芬、姜放平、鲍习文。 五、主要成交信息: 5.1 入围供应商明细: 5.1.1入围供应商名称:镇江市人才职业培训中心 入围供应商地址:镇江市桃花坞255号-19 入围金额: 100元/人/天 5.1.2入围供应商名称:镇江新区苏艺职业培训学校 入围供应商地址: 镇江市大港港中路111号 入围金额: 96元/人/天 5.1.3入围供应商名称:镇江华东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入围供应商地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2栋第4层 入围金额: 95元/人/天 5.2付款方式:供应商在每个服务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评估验收确认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付款;采购人评估验收不合格的,可拒绝付款或酌情扣款。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是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按预算金额*3.08%的收费标准,共计5550元(人民币伍仟伍佰伍拾元整)。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人:何钺 联系电话:139****9088 代理机构联系人:尚文静 联系电话:159****8844 本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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