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医保实时结算系统值守系统(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需要增加医保实时结算系统值守系统(服务)。依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镇江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咨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0206运行维护”10万元以内的,可依法自行组织采购。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在镇江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医保实时结算系统值守系统(服务)。相关要求如下: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7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镇江市运河路79号二楼236室) 三、招标范围:本次内容为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医保实时结算系统值守系统(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四、采购人、采购方式及中标人数量 (1)采购人: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地址:镇江市运河路79号二楼 联系人:陶亮 联系方式:0511- 85340332 (2)本次采购采用磋商方式; 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由评委按评分标准对各投标商标书进行评价和评分。公布一次报价后,投标商可进行二次报价,以二次报价为准计价格评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商。投标书按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标准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3份。投标商需要提供现场演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投标首次价格不得超过预算价格,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即视为无效投标书。现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必须3家以上(含3家),不足3家供应商投标即废标,招标延期重新进行。 (3)中标人数量:1名。 五、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35室 六、投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镇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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