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深化人社领域各项改革成效显著
发布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11-14 17:42
近年来,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关于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服务至上”工作理念,以持续打造民生改善“升级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各项人社领域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稳步推进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出台《海东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努力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和职称制度体系,改变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中级的局面,淡化职称评定中的论文、外语、计算机等要求,注重师德表现、教育教学实绩、教学方法创新,特别是向教学一线倾斜,向基层倾斜,乡村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我市已有3名教师评定为正高级职称,997名教师评定为副高级职称。二是不断完善基层卫生专技人员职称评定和岗位管理。提高基层卫生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设置比例和高级岗位中的正高级比例,建立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由各县(区)统筹管理使用的动态管理机制,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工作薄弱地区流动。
——有序推进企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一是启动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根据省里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海东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计划利用1-2年时间,完成40家市属国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有竞争力的企业薪酬制度。二是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2012年,我市在互助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试点实行院长年薪制,分别核定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院长年薪25万元、22万元,由县财政全额拨付;试点医院医护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医护人员月均绩效工资差距在500-2000元,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薪酬分配状况,调动了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2016年初,互助县被***医改办、国家卫计委和财政部确定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点。
——全面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严格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制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截至目前,各县(区)1347人职级得到晋升,占县(区)公务员总数的22.9%;其中,晋升副科级530人、晋升正科级335人、晋升副处级470人、晋升正处级12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辟了职务之外的职级晋升通道,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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